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资金的管理和补贴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共有16名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符合补贴条件,补贴金额合计10000元。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华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2日 单位地址:华宁县宁康街5号 联系电话:0877-5018806
华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0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