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玉医保发﹝2019﹞42号)规定,玉溪市江川区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于2020年3月23日至24日对申请定点医药机构的3家医疗机构、8家零售药店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拟确定以下符合条件的6家零售药店为江川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4月5日。 公示期内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江川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区医疗保险中心办公室反映或举报。 监督电话:8015060、8011662 。
玉溪市江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