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强化监管措施 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监管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2020-02-10 09:52:20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元江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确保监管企业安全复工复产,日前,县应急管理局就全县监管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十条措施,从组织领导、职工排查、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严格疫情防控期间监管企业复工复产监管工作。

为了统筹疫情防控,抓好监管企业复工复产,在组织领导方面,我县应急管理局成立监管企业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要求各监管企业必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复工复产方案,春节期间在产企业从2月1日起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此外,各监管企业开展日常工作时,应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议、手机视频等方式,减少会议频次和规模,避免人员直接接触。

在职工管理方面,县应急管理局要求各监管企业必须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况,排查确认职工春节前后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原则上外地务工人员暂不返岗,确需返回的,必须隔离观察,必要时按相关规定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才能上岗。此外,各监管企业发现职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要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疫情消除后才能恢复生产。

在卫生整治方面,县应急管理局要求各监管企业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卫生整治。同时,各级要协同卫生健康部门严把监管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验收不合格,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

在宣传教育方面,我县各监管企业要通过微信、网站、悬挂条幅、张贴通告、开设专栏等,多渠道及时传达国家、省、县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普及疫情防控知识,要求职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此外,县应急管理局要求各监管企业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物资储备量应保证15天以上。

(县应急局:陈荣安)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