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提高标本兼治功效

2020-03-23 08:30:03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元江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在近期开展的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超标准接待’的问题,现对你单位提出以下监察建议……”这是元江县纪委县监委向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单位发出的监察建议书,建议书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同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督促整改情况。

近年来,元江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个有力武器,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察和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压实整改责任,靶向治疗,深化标本兼治,以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由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以纪委、监委名义统一编号发出,在业务应用系统中对纪检监察建议实行统一管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定期开展评查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整改,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的实效性。

“纪检监察建议能否得到被建议单位重视和采用,是衡量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记者从元江县纪委县监委了解到,在纪检监察建议起草过程中,注重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精、准、实上下足功夫,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的“含金量”,确保提出的问题有事实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根据。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的事项,在向有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的同时,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办案中发现的部门、行业管理制度上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在向涉案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的同时,抄送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亡羊补牢”的“最大效能”。

如何确保建议书“落地有声”?元江县纪委县监委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监督制度,建立“发送前沟通―发送后跟踪―限期回复约谈”的流程机制,监督落实情况,紧盯整改效果,在强化监督中以“柔”的方式达到“刚”的效果,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  通讯员  翟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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