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街道试行“微群主”制度实施微治理办法

2020-03-23 08:00:00 来源: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作者:admin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是从严从优选聘“微群主”。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党组织考察筛选确定“微群主”。目前,光明路街道农村共设置“微群主”103名,参与群众4100余户。社区共设置“微群主”27名,参与群众1600余户。群众每个人都可以提出身边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调动了微组织中每一个成员的积极性,提高了群众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度。
   二是严肃负责履行权利职责。“微群主”准确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方针,弘扬正能量。让群众第一时间听到党的声音;代表所住楼栋、单元、小组收集反映群众诉求,帮助解决日常难题,引导群众邻里守望相助;参与小区物业管理;组织群众开展积极健康文化活动和参与村级事务“好商量”。今年以来,各村居累计开展了30次“好商量”议事会,为群众解决了10余项实际困难。
   三是微治理与网格化相结合。选派科级干部、机关干部共46名,到村(社区)担任网格督导长。村(社区)两委及工作人员划定区域,明确居民小组长责任分工,书记负总责,网络员负责信息采集、片区管理及卫生监督。每月1次召开网格化管理会议,解决问题、总结经验。
   四是切实做好保障激励。村、社区党组织考察、筛选确定“微群主”,并予以培训后方可上岗,由村、社区党组织为“微群主”颁发聘书。街道财政设立社会治理专项基金,对“微群主”实行精神激励、物资激励、志愿者服务积分等形式保障开展工作。仅在疫情期间,各村(社区)依托微治理活动,累计开展卡点值守、义务消杀、物品捐赠等各项志愿者服务20余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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