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规〔2018〕3号)要求,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前李村、唐庄村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耕保科联系。 联系人:张志超 联系电话:0632-6681634
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0日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前李村、唐庄村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说明.pdf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前李村、唐庄村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pdf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前李村、唐庄村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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