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严格禁止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通告

2020-01-27 10:44:17 来源:薛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效阻断病源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禁止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薛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严禁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26日起,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期间,全区暂时停止在市场(含农贸市场和农村大集)进行活禽(指鸡、鸭、鹅、鸽、鹌鹑、人工驯养繁殖或合法捕获的野生禽类等)交易和宰杀,全面关闭各类市场(含农贸市场和农村大集)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复市时间另行通知。

二、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一律禁止转运贩卖,一律禁止进入市场。鼓励实行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的经营模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三、从事白条禽及禽肉产品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持证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关闭后,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内留存的活禽统一宰杀后做无害化处理,对禽类排泄物、饲料、污水及与禽类接触过的物品、用具、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清洗、消毒。

五、对故意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等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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