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0-03-10 15:04:22 来源:薛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2.建设单位: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项目规模:入炉焚烧处理生活垃圾800/

5.服务范围:枣庄市五个区(市)

6.建设内容:建设一条800t/d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15MW汽轮机发电机组和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等)。主体工程包括主厂房(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辅助工程(空压机房、除盐水制备车间、石灰浆制备间、消石灰粉仓、活性炭间系统、飞灰稳定化车间、垃圾运输系统等依托一期改建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办公生活区、供水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渗滤液处理站、监测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处理系统等);本项目服务年限为30年。

7.建设地点及占地面积:现有厂区内,全厂占地84091.86m2。一期征地47833 m2,二期征地用地为36258.86 m2

8.工艺方案:将生活垃圾采用机械炉排炉进行焚烧处理,并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焚烧后产生的飞灰在厂内经稳定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入场要求后运至枣庄粤丰新能源热电联产配套工程(飞灰填埋场)填埋,炉渣将被综合利用。

9.项目实施进度:预计202011月建设完工。

10.建设投资:总投资32420元。

二、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废气处理设施:焚烧线的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方法净化,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中相应小时均值、日均值标准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中的要求,经高度为100m、内径2.4m的烟囱排放(集束式排气筒内)扩建工程排放废气安装在线监测,烟道设置永久采样孔并设置监测平台,设置一套包括自动比例采样装置在内的烟气在线监测装置,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实现对烟气的流量、温度、压力、湿度、氧浓度、烟尘、HClSO2NOxCOHF等指标的在线监测。

净化后烟气由引风机送入厂房外的烟囱排入大气。扩建工程生产线配1根高度100m,内径2.4m的排气筒(集束式排气筒内,扩建工程为2#排气筒)

2废水:扩建工程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生活废水、循环排污水、锅炉化水除盐水设备反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等,垃圾渗滤液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 “预处理+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A/O好氧系统+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送至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化水除盐水设备反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化验室废水、车间冲洗水等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送至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直接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送至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及飞灰、化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设备润滑产生的废矿物油、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渗滤液处理产生的废过滤膜、除臭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渗滤液和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厂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炉渣将被综合利用飞灰输送到稳定化车间,稳定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关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入垃圾填埋场的要求后,送至枣庄粤丰新能源热电联产配套工程填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布袋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根据噪声源及源强特点,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音、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噪声防治措施

5、环境风险:项目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各种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并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只要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就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6、施工期影响

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控制高噪声时段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经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工程污染物产生与排放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

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到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现场查阅,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可在公示的网络链接中自行下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两个附件分别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格式要求两个项目配套文件,公众可登陆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网址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方式:

建设单位: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06376956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请公众在此期限范围内提出宝贵意见。

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0.3.10    

附件1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1).pdf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1).docx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