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2020-04-30 18:24:40 来源:薛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位公众:

你们好!

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及法规的要求完成编制。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公示、一次村庄张贴公告,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2、建设单位: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工程

4项目规模:处理生活垃圾800/

5、服务范围:枣庄市五个区(),包含薛城区、市中区、高新区、山亭区、峄城区。

6、建设内容:建设一条800t/d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和115MW汽轮机发电机组和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等)。主体工程包括主厂房(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辅助工程(空压机房、除盐水制备车间、石灰浆制备间、消石灰粉仓、活性炭间系统、飞灰稳定化车间、垃圾运输系统等依托一期改建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办公生活区、供水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渗滤液处理站、监测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处理系统等);本项目服务年限为30年。

7、建设地点及占地面积:全厂占地84091.9m2。一期征地47833 m2,本次二期扩建工程征地用地为36258.86 m2。详见图2.1-1

8、工艺方案:将生活垃圾采用机械炉排炉进行焚烧处理,并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焚烧后产生的飞灰在厂内经稳定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入场要求后运至枣庄粤丰新能源热电联产配套工程(飞灰填埋场)填埋,炉渣将被综合利用。

9、项目实施进度:预计202011月建设完工。

10、建设投资:总投资32420万元。

二、在建工程概况

1、在建工程概况

枣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73月建成投产(目前已经部分拆除的现有工程,鲁环审[2014]57号文环评批复),建设规模1000/日,配置2*500t/d循环流化床锅炉+2*7.5MW汽轮发电机组。根据原循环流化床2018年全年垃圾运行统计数据可知,全年入炉垃圾量为246895吨,2台流化床焚烧炉设计的额定处理量合计为1000/日,则流化床焚烧炉年利用小时数为5925h,根据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工程技术导则规定,焚烧炉年累计运行小时数应大于7200h,不宜小于8000h。锅炉利用效率为74.1%,利用效率较低。2018年枣庄中科年入厂垃圾量为354091吨,扣除渗沥液产生量76413吨后,年需要处理的入炉垃圾量为277678吨,大于流化床焚烧炉实际入炉垃圾量,因此现有流化床焚烧炉处理能力不能满足服务区垃圾无害化的需要。其次,原循环流化床焚烧炉运行工况越来越差,不能满足垃圾处理量需求,因此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决定对原因原有2×500t/d循环流化床锅炉+2×7.5MW汽轮发电机组全部拆除改建为入炉垃圾量1×800t/d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15MW汽轮机发电机组,以确保该项目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因此枣庄中科电力环保有限公司积极推动枣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改建工程,目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环评审批。枣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改建工程(该在建工程以下用一期改建工程表示)将枣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原2500t/d循环流化床改建为一条入炉垃圾量为800t/d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将原来27.5MW的汽轮发电机组改为115MW汽轮机发电机组和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等)。年处理生活垃圾36.5t,年发电量约1.18×108 kWh。在建工程焚烧的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枣庄市五个区(市),垃圾类型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清扫垃圾、商业垃圾、企事业单位办公垃圾、交通运输垃圾等城市垃圾。

在建工程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石灰粉末)+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相应小时均值、日均值标准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中的要求后,经高度为100m、内径2.4m的烟囱排放。

在建工程废水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地磅区冲洗废水、垃圾运输道路及坡道的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新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表2标准后通过管线排至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蟠龙河。车间冲洗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化验室废水、锅炉化水除盐水设备反冲洗废水均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后送至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直接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送至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在建工程炉渣将被综合利用;飞灰输送到稳定化车间,螯合稳定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关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入垃圾填埋场的要求后,送至枣庄粤丰新能源热电联产配套工程填埋;废矿物油、废布袋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不外排。

在建工程各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建设项目前两次公示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2019年12月20日进行了第一次政府网站公示(薛城区政府网站)。建设单位2020310进行了第二次政府网站公示(薛城区政府网站);建设单位于2020310日至2020323日在厂址周围村庄进行了张贴公告(左村、陶庄镇政府、官庄村、齐湖村、西防备村、唐庄村、天齐庙村、黄山村、钓鱼台村);建设单位分别于2020311日和2020316日在《枣庄日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

四、建设项目第三次公示内容

本部分主要着重说本次扩建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情况。

1、废气

本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废气处理设施:焚烧线的焚烧烟气分别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方法净化,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中相应小时均值、日均值标准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中的要求后,经高度为100m、内径2.4m的烟囱排放。

当出现停炉情况或在焚烧系统发生事故时,自动开启除臭风机,将卸料间、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储坑的臭气送入除臭车间内的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臭气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后,通过主厂房顶50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硫化氢、氨、甲硫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要求。

扩建工程排放废气安装在线监测,烟道设置永久采样孔并设置监测平台,设置一套包括自动比例采样装置在内的烟气在线监测装置,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实现对烟气的流量、温度、压力、湿度、氧浓度、烟尘、HClSO2NOxCOHF等指标的在线监测。

净化后烟气由引风机送入厂房外的烟囱排入大气。扩建工程生产线配1根高度100m,内径2.4m的排气筒(集束式排气筒内)。

2、废水

本次扩建工程新建1600m3/d渗滤液处理站(处理一期改建工程及二期扩建工程的渗滤液等),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循环排污水、锅炉化水除盐水设备反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等,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A/O好氧系统+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送至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化水除盐水设备反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化验室废水、车间冲洗水等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送至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直接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送至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厂区原渗滤液处理站等交由东侧餐厨项目使用,目前资产划分正在协商中,扩建工程渗滤液处理站建成后,一期改建工程渗滤液、冲洗废水等全部依托厂区内新建渗滤液处理站。本次扩建移位厂区废水排放口,废水在线监测装置主要监测总排水口废水流量、COD、氨氮总磷、总氮PH指标。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及飞灰、设备润滑产生的废矿物油、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渗滤液处理产生的废过滤膜、除臭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渗滤液和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厂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炉渣将被综合利用;飞灰输送到稳定化车间,稳定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关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入垃圾填埋场的要求后,送至枣庄粤丰新能源热电联产配套工程填埋;废矿物油、废布袋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不外排。

4、噪声

根据噪声源及源强特点,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音、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噪声防治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人: 吕传义

  话: 18806376956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人:倪工

联系电话:0531-85870071

邮箱:nixiao86@126.com      编: 250013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设计中。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附件一:《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二:《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0430

附件一: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2020.4.28.pdf

附件二: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docx

附件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