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0-06-15 18:23:03 来源:薛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枣庄市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陶庄镇西北角,347省道北侧,千山村北侧,工程总占地面积1.78hm2;

建设规模:采用A2/O生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0m3/d,建设约7km的污水输送管网及2km的尾水排放管道;

环保措施:针对废气采取收集措施,采取生物除臭处理工艺,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泥在厂区脱水至含水率80%后外运焚烧,废水经过处理后达到设计出水水质后外排入蟠龙河,最后入微山湖,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可做到厂界达标。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陶庄镇政府;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5665273696;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枣庄市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规划相关要求。工程将对厂址附近的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和居民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在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厂址及污水管网沿线村庄居民。主要事项为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等意见;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陶庄镇人民政府索要《枣庄市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见附件1),也可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地址见www.xuecheng.gov.cn。查阅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如对项目建设内容存在疑问,可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见附件2)表进行填写,下载地址见www.xuecheng.gov.cn,并通过邮件进行反馈,邮箱为:rzjcgf@163.com及yupeng13@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式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示。

陶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pdf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陶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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