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通知要求,根据省通过部门共享获取并下发的划型名单,现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名单(第三批)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20年4月9日至4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前提出变更申请(承诺书详见附件2,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yanglao7752008@163.com)。 咨询电话:0632-7752008 监督与举报电话:0632-7751009 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4月9日 附件: 附件2: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