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省地震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户创建工作的通知》(〔2019〕188号),经农户申报、材料审核与现场验收,拟对峄城区符合创建条件的5户农村民居命名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户”,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4日-12月10日 接访电话:峄城区地震监测中心,0632-8056826 对以上被公示名单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峄城区应急局地震监测中心反映。书面意见须署真实姓名。 |
依据《山东省地震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户创建工作的通知》(〔2019〕188号),经农户申报、材料审核与现场验收,拟对峄城区符合创建条件的5户农村民居命名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户”,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4日-12月10日 接访电话:峄城区地震监测中心,0632-8056826 对以上被公示名单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峄城区应急局地震监测中心反映。书面意见须署真实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