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企业和广大群众更好了解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畅通问题建议收集和办理反馈渠道,开设峄城区经济运行应急保障24小时热线。...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 鲁政字〔2020〕21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二批拟申请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2月28日至3月5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3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受到的影响,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和职工返岗期间的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现就申报2019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公告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返还标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企业可返还其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3.2019年度未裁员,或2019年度裁员率(企业2019年度裁员人数÷年末职工人数×100%)低于5.5%;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低于20%。...
尊敬的纳税人: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按照省局“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接触”的办税原则,国家税务局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在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推出发票EMS免费邮寄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峄城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来返峄城区的非峄城区户籍流动人员(以下简称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24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登记。...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倡导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选择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邮寄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业务,最大程度减少现场办税,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枣庄市规划审批权委托下放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区规划审批业务办理情况公告如下:一、办理范围:(一)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五)审批涉及的验线、核实、城乡规划查询、对违反规划的举报受理、规划条件、规划意见、规划建筑方案审查、批后监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