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5〕72号)和《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第273号)规定,2019年,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区残联二级机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简称用人单位)开展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全区14个用人单位,共安排26名残疾人就业。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0744—5629929 联系人:汤 涛 办公地址:区民政局一楼108室 附件: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汇总表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