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要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对溹水(武陵源区段)、白蛇溪(武陵源区段)2条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已批复(批复文号:张武政函〔2019〕9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白蛇溪(武陵源区段)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划定管理范围。 二、管理要求 为加强全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河流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保障河道正常运行和安全行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格按照《湖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格按照《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总河长令》第1号文件要求执行。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