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催告书 张定卫公催告〔2019〕4号

2019-12-05 08:00:00 来源: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首页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永兴公寓,经营者:尹传铣,男,52岁,经营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北正街379号,电话13085413773。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190605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张定卫公罚字﹝2019﹞006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陆仟元缴至张家界市永定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银行账号:1909010229219512222;单位编码:30201;项目代码:05019901(其他一般罚没收入),并履行下列义务:1、自觉缴纳罚款;2、立即停止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行为。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永定区卫生健康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张家界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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