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桥东区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2019-12-31 00:00:00 来源: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张家口市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张农通字[2019] 48)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当前风险高、群众关注度高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以全面完成省、市抽检任务、确保工作质量为目标,以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不断规范例行监测与风险评估、专项监测与专项治理、执法抽检与案件办理、委托抽检与质量认证等行为,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预警、协调指挥、案件办理提供科学、准确、法定依据,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监测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桥东区农牧生产特点及监测机构技术水平等现状,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监测与监督抽查工作,同时配合好市局送检样品工作。2019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重点产业品种是:地产蔬菜,生猪、肉鸡;辖区生鲜乳。重点范围是:蔬菜产业园、规模畜禽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奶牛养殖场(小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重点环节是:农业投入品兽药、农药、饲料、肥料的经营源头;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禁用农兽药等化学物质;农产品收获期(采收、出栏、屠宰)农兽药残留控制。
三、任务目标
2019年,全区计划实施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共146批次,其中:配合省级监测17批次,市级独立监测44批次,区级监测85批次。
2019年,全区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分6类,分别为:以蔬菜为主种植业产品监测62个样品(省1、市9、区52);牲畜“瘦肉精”监测22批次(省3、市6、区13);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26批次(省2、市4、区20);动物源性产品兽药残留和违禁添加物质监测5批次(市5);动物投入品饲料质量监测3批次(市3);动物投入品兽药质量监测1批次;以上共计119批次。
国家、省法律、规章及行政文件特别规定在生产环节中强制执行的抽检不包括在监测计划任务中,例如:在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环节同步实施的瘦肉精检测不计入监测计划。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及舆情信息,特别是在重要节点及重大活动期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自行增加抽检样品。
四、重点工作分解
(一)蔬菜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
实行风险监测全面覆盖,特别是对问题突出的要实施重点监督抽查,以蔬菜为主种植业产品监测62个样品(省1、市9、区52),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结合省市任务实施并及时反馈情况。区局蔬菜科协调农业执法机构配合好省、市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区结合蔬菜产业发展实际,至少完成50批次的风险监测任务和开展2批次的监督抽查。
(二)“瘦肉精”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
坚持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常态化,以肉牛、肉羊、生猪为重点,规范养殖环节,狠抓屠宰环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合省、市级机构完成省级风险监测3批次,市市级风险监测3批次。“瘦肉精”监督抽查省、市分别为3批次和3批次,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合开展。区畜牧主管部门“瘦肉精”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应不少于10批次和3批次,省政府关于“瘦肉精”检测与动物检疫同步实施日常检测不计入任务计划。
(三)生鲜乳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
继续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的风险监测,省级任务2批次在615日前完成;市级任务分上下半年开展,共4批次,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牵头负责,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合工作。区畜牧主管部门,结合奶站情况,完成不少于20批次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
(四)动物源性产品兽药残留和违禁添加物质监测
     积极开展动物源性产品兽药残留和违禁添加物质专项治理,扩大畜产品药残的风险监测范围,增加监督抽查的频次。2019年风险监测市级任务5批次,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完成抽样工作。 
(五)兽药质量监督抽查
省级兽药质量风险监测市级1批次,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兽药监察所)按照2019年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负责分配任务及送样,区农牧部门兽医药政机构配合。
(六)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测
完成省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共计3批次,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合实施;2019年市级饲料质量安全监测3批次任务,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监管实际具体安排时间抽样检测。
(七)重要节点农产品监测与监督抽查
重要节假日期间,区局将按照省、市农业厅及市、区政府食安办有关要求,随时安排农产品监测与监督抽查任务,具体工作由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各类检测信息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上报,同时要加强检测信息及时反馈,实时掌握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辖区、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做到检测信息及结果内部共享,本系统内部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风险隐患分析及工作指导意见等未得到允许不得向外公开。
(二)对监控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要一查到底,追溯源头,做到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不放过。要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依据职责分工对查处案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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