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2020年1月12日以来湖北(武汉)返乡来访的人员,应当主动与村(居)委会联系登记,并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也可自行进行体温检测。未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居家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湖北(武汉)旅居史。 二、湖北(武汉)返乡来访人员和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隔离和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近期接触过湖北(武汉)返乡来访人员的,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14天内发现异常,请及时就诊。 四、一旦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将按有关规定送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长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