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 漳州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推荐资讯

2019-12-19 00:00:00 来源:东山新闻网——东山唯一新闻门户网站——第一主流网络媒体 作者:东山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漳州从2020年1月1日起,将调整全市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芗城区、龙文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较此前提高220元;龙海、漳浦、长泰、东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较此前提高70元;云霄、南靖、诏安、平和、华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较此前提高190元。

  此外,龙文区和芗城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龙海、漳浦、长泰、东山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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