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避免围垦占用、乱挖滥采、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保障河道正常运行、河势相对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及《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9〕1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河湖〔2019〕1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区组织开展霞山区南柳河、菉塘河(霞山段)、南溪河(霞山区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附件1: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报告 附件2:湛江市霞山区菉塘河霞山段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报告 附件3:湛江市霞山区南溪河霞山段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报告 霞山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