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政局文件 湛民审命名〔2020) 14号 湛江广州湾华侨宾馆有限公司: 极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宛定,决定对你们 公司提出的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6号地块的筹建项目 正式命名为“广州湾星汇广场”。现将命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地名“广州湾星汇广场”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 行书写、译写和拼写。上述名称译写为: “GUANGZHOUWANXINGHUIGUANGCHANG”,汉语拼音 拼写为 uguangzhouwanxmghuiguangchangn。 二、“广州湾星汇广场'‘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6号,该项目东接市航运公司,西为人民大道,南为洪屋路,北为中国 旅行社。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16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0146.59平方米。项目将建4幢住宅,最髙48层,近150米 高。按该项目设计功能定位而命名。 三、“广州湾星汇广场"为该项目唯一合法标准地名。在本 通知发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批准机关向社会公布该标准地 名。 此后,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义単位的公告、文传、技刊、W籍、广播、影视、商标、广告、牌匾、证件、印信、地图和信 息网络以及出版物等方面便用登上迷地名,为应以上述也名为 准,并积极加以宣传,不得擅自更改。 如你们不取本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在接互本立复之日起60H内向广东省民政厅或考漠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攻复议;也可以在 六个月为直接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直各有关单位。 湛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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