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市端州区历史沿革

2019-11-03 17:29:5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隋开皇九年(589年)置端州,今城区为州治。1988年县级肇庆市升格为地级市,新设区时以古端州命名而得名。本辖区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属南海郡;秦末汉初属南越国;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高要县,今城区为高要县治。此后南北朝梁天监六年(公元507年)置高要郡;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设端州,大业三年(607年)改设信安郡;唐武德四年(621年)复设端州,天宝元年(743年)复置高要郡,乾元元年(756年)改为端州;宋重和元年(1118年)设肇庆府,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设肇庆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复设肇庆府;明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一直设肇庆府;高要县城历为上述郡、州、府、路的治所。

  民国时期先后隶属粤海道、西区、西北区、第三区、第十一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肇市镇,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称肇庆镇,谓高要县城肇庆镇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8年,先后属西江专区、粤中行政区和高要、江门、肇庆专区及肇庆地区。

  1949年11月、1958年4月,肇庆镇两次升格为肇庆市(县级),不久均撤销,仍属高要县。自民国元年至1961年,肇庆镇数度成为区的治所。1961年4月,肇庆镇再次升格为肇庆市(县级),辖镇南、狮山、宝月、双东、二桂、渔业6个公社。1965年11月,双东、二桂合并为郊区公社。1971年2月,渔业公社与交通合作社、木帆船社合并为水上公社。1972年4月,撤销城市人民公社制度。镇南、狮山、宝月公社分别改为东区、西区和北区,水上公社撤销,按合并前分开三个单位。1974年1月,郊区公社分为睦岗公社和下黄岗公社。自1961年4月始至1988年3月,肇庆地区党政军机关驻肇庆市。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肇庆地区,将肇庆升格为地级市,以原肇庆市为基础设立肇庆市端州区(县级)。1988年3月2日,肇庆市端州区党政机关挂牌办公,端州区辖东区、水上、西区、北区和黄岗、睦岗二镇。1991年东区、水上、西区、北区易名为城东、城南、城西、城北。

  2010年10月,撤销黄岗镇、睦岗镇,设立黄岗街道、睦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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