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序、畅通,近年来,县交警大队对城区主要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走快车道、逆行、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及时完善我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过规范施划交通标线,增设交通标志,维护交通设施,引导市民安全文明出行。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黎石松:在三年文明创建工作过程中,县公安局、公安交警部门主动作为,想方设法完善了一批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新增五个交通路口交通信号灯,规范了县城区交通设施配置。持续开展交通整治行动,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对违法停车、乱穿马路、不按车道行驶、乱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引导车辆有序停放,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昌畅顺,切实维护全县交通秩序。 文明交通行为离不开宣传教育,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交警大队还组织开展了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行车、安全行车、遵章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树立文明市民的良好形象,为我县成功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贡献了公安交警力量。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黎石松: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团委以及其他单位,不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和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全县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