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整合县级可用资金,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和办法开展稳岗工作。
补贴时间:从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有组织转移到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区域内,且由县就业扶贫办推荐的优质企业就业的卡户零就业家庭、易迁(随迁)户家庭、收入不达标卡户家庭、边缘户家庭“四类家庭”在家劳动力按月给予稳岗补贴。 补贴标准:从报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按月计算:稳岗第一个月(按自然天数计算,满30天为一月),补贴1000元;稳岗第二个月,补贴800元;稳岗第三个月,补贴600元;从第四月起,月工资不足4000元的补足4000元。 补贴认定:卡户零就业家庭劳动力以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认可为准,易迁(随迁)户家庭劳动力以县易迁办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认可为准,收入不达标卡户家庭和边缘户家庭劳动力以县扶贫办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认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