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改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

2020-08-03 08:00:00 来源:大关县人民政府 作者: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事项编码

  无

  二、适用范围

  在大关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版)基本条件的法人企业。

  三、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职权。

  四、设立依据

  《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版)第二十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应当符合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专项规划、当地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实施方案,按照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平准入,并向县级以上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省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

  五、受理机构

  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六、决定机构

  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符合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专项规划、当地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实施方案。

  2.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

  3.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4.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执行国家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等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合格,计量准确。

  5.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确保生产、运输、储存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单位不具有合法的身份。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数据和材料。

  八、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受理处: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原件

3

纸质

受理处领取

  2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网上公示管理信息表

原件

3

纸质

受理处领取

  3

项目建议书

原件

3

纸质

企业提供,符合《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版)相关规定

   

  九、办理方式

  直接到县政府四楼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提交申请材料,并带齐相应资料一并提交。

  十、办理流程

  (一)新建、扩建、改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备案办事流程示意图

  详见附件1。

  (二)办理程序

  新建、扩建、改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备案包括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1.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能当场给予以确认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数量较多不能当场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必要时县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查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决定

  对予以许可的项目,办理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并将备案情况上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十一、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审查不合格,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合格的理由;评审合格,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并上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直接到受理处领取。

  1. 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者大关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大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

  1.上级主管部门。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点: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106号市级行政中心(原老财校),联系电话:0870-2122460,邮编:657000。

  2.大关县人民政府。地点:大关县顺城北路8号,联系电话:0870-5624965,邮政编码:657400。

  诉讼机关:

  大关县人民法院。地点:大关县翠华镇南片新区法院,联系电话:0870-5621411,邮政编码:657400。

  十五、咨询方式

  1.受理处咨询。申请单位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到大关县工信商科局申请。

  咨询地点:大关县政府大楼四楼工信商科局。

  2.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70-3184070。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二)电话监督投诉:0870—3184061。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大关县政府大楼四楼工信商科局中小企业股。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大关县政府大楼四楼工信商科局中小企业股。

  2.电话查询0870-3184070。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大关县政府大楼四楼工信商科局中小企业股。

  2.电话查询:0870-3184070。

 

  附件:1.新建、扩建、改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

                项目备案办事流程示意图;

             2.备案申请登记表;

             3.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网上公示管理信息表

 

附件.pdf

新建、扩建、改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pdf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网上公示管理信息表.pdf

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pdf

一次性告知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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