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新厂煤矿有限公司新厂煤矿“5•24”物体打击事故公示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2-07 2019年5月24日上午9时40分许,镇雄县新厂煤矿有限公司新厂煤矿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立即成立镇雄县新厂煤矿有限公司新厂煤矿“5·24”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该事故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查明了事故原因,提出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建议,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县人民政府批复,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该事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2日。若对事故定性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镇雄县应急管理局联系。 地址:镇雄县乌峰镇德政街30号。 联系电话:0870-3131806。 镇雄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