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2019年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师选调公告

2020-02-21 08:00:00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镇雄县2019年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师选调公告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2-21     

镇雄县2019年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师选调公告

(第四号)

经镇雄县2019年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师选调领导组研究,现将镇雄县2019年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师选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22815:0018:00

二、考试地点

镇雄县民族中学。

三、相关事项

(一)出具参考证明

从即日起到202022718:00前,报考对象向镇雄县2019年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师选调工作疫情防控组办公室(镇雄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出具参考证明。

1. 2020124日以来,在县外居住后返岗,截止2020227日前居家观察达14天及其以上的报考对象,提供解除居家观察证明(由居家观察的村或社区出具)。

2. 2020124日以来,在县外居住后返岗,截止2020227日前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报考对象,提供由镇雄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附体检报告单)和健康信息承诺书。体检项目包括体温、血常规、CT或胸片;体检项目中若出现异常,经专家会诊需进行核酸检查的,则要提供核酸检查合格证明。

3. 2020124日以来,在县内居住的报考对象,提供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或村(社区)出具的未离开本县的证明;属于居家观察对象的,需加附解除居家观察证明(由居家观察的村或社区出具)。

(二)领取准考证

202022709:002812:00前,报考对象持疫情防控组办公室出具的参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镇雄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入场

参考对象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于202022813:30前到达考点,接受查验、检测后进入考场。如果不准时到达考点,因检测不完,不能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

(四)成绩公示

202031日,在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公示笔试成绩;202032日,报考对象向镇雄县教研室提供加分依据,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向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出本人笔试成绩查分申请;202033日,在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公示综合成绩。

(五)资格复审、体检及选岗

202033日,对初步入围对象进行资格复审;202034日,在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公示初步入围人选名单,初步入围人员自行到镇雄县人民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202035日,第一批选岗对象选岗,其他批次选岗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 鉴于考试期间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报考对象务必于202022718:00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具备入场参考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

2. 参考对象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参考对象进入考点后,需自觉佩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严禁扎堆聚集。

3. 本次教师选调相关信息均会在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公示,请注意关注。

2019年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师选调领导组办公室

20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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