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镇雄县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公示

2020-03-18 08:00:00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镇雄县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公示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3-18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9231号)和《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11号)精神,镇雄县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折通”兑付工作已启动。现将我县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各乡镇(街道)补贴面积、金额进行公示:

一、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补贴对象。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分配依据。为充分调动全县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保持政策连续性,以2019年统计部门统计的各乡镇(街道)粮食播种面积为测算分配依据。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退耕还林后已转变为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三)补贴测算及分配方式本次拨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是以全县30个乡镇(街道)2019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统计数为测算依据,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补贴资金:

某乡镇(街道)的补贴金额=该乡镇(街道)2019年粮食播种面积÷全县粮食播种面积上级下达我县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四)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以我县收到的补贴资金总量和县级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上级下达我县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13296万元,县级统计的2019年粮豆播种面积2035206亩。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标准为65.33/亩。

(五)补贴用途。农民享受的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

2、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

3、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

4、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5、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二、补贴资金兑付流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县级实施细则制定本乡镇(街道)的实施方案后,村(居)民小组根据乡镇(街道)实施方案认真核实补贴对象及补贴面积,并将补贴资金分配补贴对象报村(社区)审查。再由村(社区)将全村(社区)应补贴对象及补贴面积认真复核,报乡镇(街道)审核认可,由乡镇(街道)负责监督、指导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到村民小组。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将农户补贴面积和金额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资金兑付数据送县信用联社,县信用联社直接将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一折通”账户。

三、“一折通”遗失处理办法。“一折通”卡或折遗失的农户,要及时到农村信用社网点进行挂失补办,并将重新绑定的“一折通”账号报所在村(社区),由村(社区)汇总后报送乡镇(街道)财政所及时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进行变更处理。

四、严格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县、乡、村、组四级公示制度,逐级监督公示情况,一级对一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每户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到村民小组,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工作日内)与镇雄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联系。

公示时间:2020318-2020326日,联系人:李映贤,电话:0870-3182697,邮箱:zxnyjcyb@163.com,联系地址:镇雄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南台街道办世贵街896楼),邮编:657200

镇雄县农业农村局

20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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