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及在职死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情况公示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12-01 为做好镇雄县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11月1后退休及在职死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严格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住房货币化补贴真实、有效。根据《镇雄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2﹞14号)及《镇雄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支付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4﹞2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10月1日后退休、在职死亡及开除公职职工已审核通过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如以下公示人员集资建房、福利分房、职务(职称)、死亡时间等情况不真实的,请拨打举报电话,查证属实的,县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及时予以纠正。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7日 二、公示内容见附件 三、举报电话 0870-3127813(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870-3120568(县住建局) 0870-3120676(县人社局) 0870-3120617(县自然资源局) 0870-3120559(县住房货币化补贴办公室) 附件:镇雄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及在职死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汇总表 镇雄县人民政府 附件:镇雄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及在职死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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