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公告

2020-09-16 17:06:00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 作者: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树立以质的发展理念,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发挥质量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9年度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等产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组织),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合法经营。依法在登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3年以上(非法人组织申报时,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证明文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用工政策。

  2.质量领先。坚持以质取胜,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产品(服务)质量水平领先,管理科学,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1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作出突出社会贡献(提供包含近3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3.技术创新。坚持创新发展,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4.品牌优秀。质量基础(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稳固,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标杆示范作用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郑州市内同行业前列,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提供包含近3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6.荣获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高新技术和优秀服务品牌、工程质量奖等称号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

  7.获得乡镇(区、办)或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二)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节能减排等政策的;

  2.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3.近3年国家、省、郑州市及我市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或出口产品发生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国外索赔、退货、通报调查的,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

  4.近3年有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

  5.参加市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6.近3年申报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亏损的;

  7.发生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评选标准

  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的评选标准主要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通知,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提供组织绩效的量化评价方法。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期内,填写《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推荐表》(见附件),应于2020年10月8日前,向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报,提交《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推荐表》、自评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等申请材料。

  (二)受理。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资格符合名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受理结果,并提交至相关专家评审组;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秘书处将相关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三)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要求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四)综合评审。评委会召开综合评审会议,审核评审报告,综合考虑行业代表性和现场评审得分,通过审议表决,提出2019年度市长质量奖候选单位名单。

  (五)公示。对侯选单位名单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表彰。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获奖单位名单,由市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证书、奖杯。

  五、有关事项

  (一)做好动员。各乡镇(区、办)或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所在辖区、所在领域的优秀企业(组织)积极参评本届市长质量奖。通过市长质量奖评选,让本地区、本领域的优秀企业(组织)脱颖而出。通过表彰获奖者,树立质量发展标杆,形成质量提升示范。

  (二)认真审查。各乡镇(区、办)或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认真初审把关,提名推荐,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辖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企业(组织)参加本届市长质量奖评选。《2019年度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公告》和《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推荐表》在登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engfeng.gov.cn)上发布,相关单位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

  (三)严守纪律。市长质量奖的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要严格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坚持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四)《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推荐表》的领取及相关事宜,请咨询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单位: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市市场监管局)

  地址:登封市少林路26号登封市市场监管局二楼西质量发展科

  邮编:452470

  电话:0371-62888365

  邮箱:zhiliangfazhan@126.com

  附件1: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docx  

  附件2: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推荐表.docx

  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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