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规范全市非煤矿产资源税征收工作的通告》的政策解释

2019-04-03 08:00:00 来源: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规范全市非煤矿产资源税征收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9年4月1日由巩义市人民政府颁布,自2019年4月2日起施行。《通告》的制定,将为加强我市非煤矿产品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通告》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巩义市矿产资源丰富,由于其矿点分散,管理模式陈旧等原因,我市在非煤矿山税收征管方面存在较多不足,征缴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矿种、税种单一,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等。为加强我市非煤矿产品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市非煤矿产资源税征收工作的通告》(巩政通〔2019〕2号)。

二、《通告》制定的政策依据和参考

本《通告》制定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郑州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周边县市的经验做法,结合巩义实际制定。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内容:受市税务局委托,河南铝粘土矿产品批发市场巩义中心(市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铝土矿、石灰石、耐火粘土等矿产品资源税代征工作;征管工作依托河南省矿产品综合信息化平台“矿云通”,征缴过程智能化监控,从源头管控,提升非煤矿产品税费征管水平;全市境内所有非煤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企业,必须经市税务部门登记备案,接受河南铝粘土矿产品批发市场巩义中心的征缴管理。对偷税、逃税企业由税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违规运输车辆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监察、宣传、税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环保、交通运输、各相关镇等部门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确保我市非煤矿产品资源税征收工作有序开展。

巩义市非煤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3日

相关文件信息: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市非煤矿产资源税征收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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