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解读

2020-03-12 08:00:00 来源: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于2020年3月10日由巩义市人民政府颁布,自2020年3月10日起施行。通知的出台充分调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对优化经济结构、扩大产业投资、做强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2018年以来,为鼓励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省级层面相继制定出台《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支持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政策》等文件;2019年上半年,郑州市王新伟市长要求相关部门收集整理郑州市产业支持政策,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有效破解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助力各县(市、区)招商工作;2011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巩义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惠政策暨奖励办法》(巩发〔2011〕8号),2013年年底有效期满,每年市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均有制定市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建议。为全面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招商引资对我市建设“三宜”美丽新巩义的助推作用,参照河南省、郑州市支持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制订了《巩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通知》制定的政策依据和参考

本《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有:《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18〕62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4号)、《关于印发郑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8〕9号)、《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工业投资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18〕39号)、《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17〕38号)、《加快现代物流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7〕44号)》、《关于印发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12号)、《郑东新区加快重点产业发展的扶持办法(暂行)》(郑东文[2013]22号)、《郑州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郑商联〔2012〕27号)、《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委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重大项目合同约束条款,征求了发改委、科工信局、农委、林业局、工商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委、巩东新区管委会、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社局、司法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金融证券中心等部门意见,结合巩义实际制定。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六章,分别是第一章总则(明确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和重大外来投资企业、项目的范围)、第二章鼓励发展产业及奖励措施(分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服务业、电子商务业、现代物流业、总部经济、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益类事业、现代农业7节内容,每节分为享受优惠政策项目适用范围和奖励措施)、第三章投资保障措施(引进人才奖励、技能培训、生活待遇)、第四章引荐项目奖励(对招商引资第一引荐人、中介机构或企业奖励)、第五章招商引资项目市内异地落户鼓励措施、第六章附则共29条,提出了明确的优惠政策。

巩义市商务局

2020年3月9日

相关文件信息:

巩政文〔2020〕10号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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