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镇江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公告

2018-05-06 08:00:00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 作者:高文俊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安排,江苏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进驻镇江市,对镇江市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督察。督察时间为424日-524日,下沉辖市区时间为54-513日,现设立举报专用联系电话:051184408781,举报专用邮政信箱:镇江市37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镇江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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