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镇江京杭运河段管道隐患整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

2019-08-12 08:00:00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镇江京杭运河段管道隐患整改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镇江京杭运河段管道隐患整改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行业类别:陆地管道运输[G5720]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966.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6万元。

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西起32°06′08″N,119°33′40″E,东至32°06′15″N,119°34′18″E)

工作人员:本工程不另行配备管道沿线巡护人员,管道沿线巡护由镇江莱村阶段阀室至镇江谏璧油库分站场负责。

占地面积:临时占地20000m2(30亩)、永久占地0.24m2(10个三桩、4个警示牌)

建设周期: 8个月。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镇江京杭运河段隐患整改工程,拟通过管道迁建方式消除隐患。管道迁建地点位于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京杭运河段,在原输油管道北侧约150m距离,采用定向穿越方式穿越京杭运河,长度约1105m,陆地敷设管道约95米,迁建管道总长1200米,同步敷设通信光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⑴、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且不得排入京杭大运河水系。施工生活营地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⑵、废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1号)、《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镇江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相关要求对施工扬尘进行控制。

③固废: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弃土和废泥浆)。生活垃圾应装入临时设置的垃圾桶内定时清运;定向钻穿越施工中产生的废泥浆,经沉淀后由泥罐车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农田穿越段的施工弃土方,应就地均匀平整到农田。

④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尽量在白天运输;敏感点路段附近施工期间应考虑在施工场周围修建围墙作为声屏障或采用移动式声屏障,必须夜间作业的应按程序向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环保部门审批时提出的保护措施。

⑤生态环境:

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尽量减少占用土地,避免或尽量少占耕地;取土场、弃渣场不得设置在村庄、京杭大运河(丹徒区)洪水调蓄区内;京杭大运河(丹徒区)洪水调蓄区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加强施工管理,限定施工区域;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将收集存放的表土回覆在平整区表层。

㈡、运营期

⑴、环境风险

本工程事故风险的类别主要为管线中成品油泄露造成土壤污染,苏南成品油管线全线采用密闭输油工艺,除阀门采用法兰连接外,其余管道均采用焊接和自动化管道泄漏检测技术,防止油气泄漏。改线段管线所在环境风险单元为丹徒莱村阀室至镇江站场阀室,为防范管道泄漏:施工期严格按规范要求对管道进行防腐处理,营运期建设单位做好日常的管理及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措施。

⑵地下水

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对于穿越河流水体的管线采用加厚防腐管线,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同时建议企业增加巡线频次,一旦发生泄露及时进行应急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为苏南成品油镇江京杭运河段隐患整改工程,工程起点位于京杭运河东侧,尹家窑村东北方向,桩号NZ-074+320;改线终点为京杭运河西侧晏家村西南方向,桩号NZ-075+325。工程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工程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符合《丹徒区辛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苏政发[2018]74号、苏政发[2013]113号、镇政发[2014]147号的要求。工程施工期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营运期不产生和排放相关污染物,正常运行情况下对评价区域环境基本无影响;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和加强危化品应急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因此在下一步工程设计和建设中,如能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既定的污染控制措施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该工程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www.dantu.gov.cn/)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㈠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联系人:杜剑

联系电话:13451913368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819

评价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51号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晨光路2号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楼5楼,邮编222000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18-85783022

电子邮箱:lvyuan198321@126.com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