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对全区拟定的低收入脱贫农户54 户100人、自然人口增加农户0户 2人、自然人口减少农户39户 108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 於荣寿 等54 户100人确定为低收入脱贫农户、 商秀英 等0户2人确定为低收入新增农户、 关小梅 等39户 108人确定为低收入自然人口减少农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丹徒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