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镇江市大气和水强化督察交办问题(序号:清单第76条)整改情况报告的公示

2020-03-02 08:00:00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大气和水强化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紧急通知》(镇污治指办〔201942号)文件要求,丹徒区已成立督察组,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现将清单第76条整治提升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任务基本情况

清单第76条指出: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原料库投料口无粉尘吸收装置。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于20186月对投料口开展整改工作,20189月底投料口全部配置了除尘装置,完成整改工作。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清单第76条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32日至202038日,共计7天。如有异议,请向丹徒区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丰晓静;联系电话:0511-8899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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