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大气和水强化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紧急通知》(镇污治指办〔2019〕42号)文件要求,丹徒区已成立督察组,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现将清单第76条整治提升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任务基本情况
清单第76条指出: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原料库投料口无粉尘吸收装置。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对投料口开展整改工作,2018年9月底投料口全部配置了除尘装置,完成整改工作。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清单第76条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共计7天。如有异议,请向丹徒区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丰晓静;联系电话:0511-8899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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