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山-丹徒镇段长江岸线修复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0-03-02 08:00:00 来源:京口区人民政府 作者:城投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焦山-丹徒镇段长江岸线修复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焦山-丹徒镇段长江岸线修复工程(二期)

建设地址:镇江市城东垃圾填埋场

建设单位:江苏北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环境卫生管理 N7820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填埋场库区封场总覆盖面积(平面投影)约为32万m2(垂直防渗边界内)。

项目投资:总投资1117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70.7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管理和技术人员共6人,全年工作365天,全部为原填埋场运行人员。

实施进度:建设周期10个月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噪声、振动、扬尘、废水、生态景观等。

运营期:填埋气、臭气、渗滤液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降尘、减噪、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可以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营运期:

(1)废水:填埋场封场后,人员依托填埋场已有设施和现有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封场后废水主要为填埋场垃圾产生的渗滤液,收集后依托现有调节池和现状渗滤液处理工程处置,处理后的尾水接管至京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至长江。

(2)废气

本次封场工程建成后,库区内的填埋气通过现有导气竖井收集导排后送入现有火炬燃烧处理。

(3)噪声

本次封场工程建成后无新增噪声源。

(4)固体废物

填埋场封场后,无生产性固体废物产生。封场后劳动定员依托原有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四、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焦山-丹徒镇段长江岸线修复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相关规划;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技术理论上可行,能够有效控制各种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废气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并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封场工程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大气及风险评价范围内的群众(项目周边约2.5km范围群众),同时鼓励听取该范围外的群众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电子版见本公示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请于该期限之内提出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北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马先生,邮箱:799921023@qq.com,电话:0511-80857800)。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刘女士,邮箱:529269197@qq.com,电话:025-85699060)。

焦山-丹徒镇段长江岸线修复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征求意见表.doc

江苏北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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