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划定了茨河(黑河)、油河(清水河)2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现公告如下: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表
注:1、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按设计洪水位确定;平原河道以河口向外一定距离确定管理范围。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为与后期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界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适当调整。 3、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附件: 1.茨河(黑河)河道管理范围公示图 2.油河(清水河)河道管理范围公示图
Desktop.zip 郸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