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0年1月11日--2020年2月2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影响其合法权益,需要进行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申请听证,逾期不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我局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倡“节能环保、绿色出行”,缓解城区道路通行压力,鼓励广大市民积极选乘公共交通出行,经淮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城市公交票价进行调整,由2元/人下调至1元/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执行日期自2020年1月22日开始执行。...
一、资金来源2019年12月,《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周财预农(2019)52号)中省专项资金171万元,《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周财预农(2019)53号)中省专项资金9216万元,《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周财预农(2019)54号)中省专项资金124万元,《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周财预农(2019)49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提前下达2020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周财预基(2019)4号)中省资金2322万元,《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周财预建(2020)2号)中央资金1701万元,下达我县中省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共计14534万元,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公示如下:二、分配情况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淮阳区人民政府招聘基层辅助人员现场报名工作推迟到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1日进行。...
各乡镇(场)、区产业集聚区、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减少群众走访途中以及到接访场所聚集可能带来的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信访局、省联席办、市联席办通知要求,从 2020年 2 月 1日起,淮阳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和区直各单位接访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1日进行的淮阳区人民政府招聘基层辅助人员现场报名更改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农场、原种场,区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淮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经研究,现对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