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准识别,确保应保尽保。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信息进行数据筛查比对,全面核实全县9721名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参保率100%。二是精准施策,确保政策落实。对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85%。简化门诊慢性病审批手续,对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实行随时申报随时审批。今年以来,共鉴定审批特困供养人员门诊慢性病1382人,特困供养人员享受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3384人次、469263元,享受门诊重特大疾病医保报销162人次、165394元。三是确定标准,确保救助实效。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健康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对亲情赡养、邻里助养特困供养人员按年度救助限额8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对集中供养、社会托养、居村联养特困供养人员按年度救助限额9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至目前,全县共救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843人次、314.66万元;救助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486人次、107.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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