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0-03-30 17:28:00 来源:项城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19年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项城市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项城市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农业生产实际需要,2019中央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条件

1、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满3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齐全,依法依规经营

2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备案的土地流转面积在300亩以上。持续经营耕地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3以种植优质小麦、优质经济作物等粮作物为主。

4、项城市级(含)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5、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

6、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专账,并管理规范。

二、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1、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满1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齐全

2、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备案的土地流转时间在1年以上,面积在200亩以上。持续经营耕地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3、以种植优质小麦、优质经济作物等粮经作物为主。

4、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

5、项城市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6、根据《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合法经营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申报时间:

     2020330日至2019年48日下午五点。

    材料报送:

    镇办推荐函、土地流转手续、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申报材料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403887266 

 

                                      项城市农业农村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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