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及时更换并启用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通知》(豫自然资办【2019】16号)文件,根据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项城市国土资源局”已更名为“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及时、有效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项城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更换为“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并于2020年11月 1日启用“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原章于新章启用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新旧章印模
2020 年 10 月 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