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产业集聚区A-15、A-1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2020-10-22 08:00:00 来源:西华县门户网站-首页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规划报送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现对《西华县产业集聚区A-15、 A-1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2日—— 2020年11月20日

现场公示:拟调规宗地现场

网站公示:西华县人民政府网

反馈方式:电子信箱xhcxgh@163.com

咨询电话:0394-2109221  

规划成果内容公示如下: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西华县产业集聚区北侧,华城路以南,本项目分为两个地块,总面积为29.8 公顷:地块一(A-15)位于华诚路与中都路交叉口东南,面积14.5 公顷;地块二(A-19)位于华诚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西南,面积15.3 公顷。

2、调整内容

A、地块一(A-15)

(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

为了提升该片区教育用地不足,满足不了小学500 米服务半径的要求,将地块一(A-15)二类居住用地东侧3.9 公顷用地调整为小学用地,规划建设教学楼、报告厅、办公楼、餐厅、风雨操场等,设置36个教学班,作为周边居住用地的教育配套设施。

由于地块前期出让的原因,地块一(A-15)居住用地边界南侧距纬八路宽度约15 米,规划纬八路防护绿带宽度为10 米,因此将纬八路防护绿带宽度由10 米调整为15 米。 

(2)地块控制指标的调整

地块一(A-15):由于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结合小学规划布局确定中小学用地指标。规划中小学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30 米,绿地率3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北和东,机动车停车位标准4 个/100 师生。

(3)用地面积的调整

由于用地边界的调整,用地面积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4)其他调整

由于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原居住用地东侧退界距离由原来的退让道路红线8 米调整为退让地界3 米;中小学用地西侧退退让地界3 米,东侧、南侧、北侧退界距离依据原退界距离不变。居住用地的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由原来的东、南侧调整为南侧和北侧;中小学用地的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东、北侧。 

B、地块二(A-19)

地块二(A-19),由于中学配套建设办公楼和教师公寓,原有的24米建筑限高满足不了实际建设需求,规划将建筑高度由24米调整为50米。 


附件:

02- 用地现状图.jpg

01-区位图.jpg

03-控规调整前用地规划图-Model.jpg

04-控规调整后用地规划图-Mode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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