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执法工作人员到高亭、岱东、东沙、岱西、秀山等各乡镇以及高亭农贸菜场、竹屿菜场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宣传工作。 此次宣传活动主要通过公共区域张贴《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梭子蟹渔业资源的通告》形式,向渔民和水产经营业主现场讲解渔业资源保护政策。告知广大群众每年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渔船捕捞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误捕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必须立即放生。水产经营业主需自觉遵守禁捕期间相关规定,严禁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同时提醒各农贸市场等相关店铺严禁购买该类渔业资源,鼓励群众广而告之,并积极举报相关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