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8-06 08:00:00 来源:中国定海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舟山市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和“三农”、三渔”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新农渔村和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的政策措施,提出处理农渔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林、海洋、渔业及农渔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农林、海洋、渔业及农渔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完善农渔村经营管理。提出深化农渔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渔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和经营权流转,指导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渔民负担工作,指导监督农渔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指导扶持农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渔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渔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林、水产养殖、水产加工等专业协会工作;负责海洋经济与农林渔业产业的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全区农林与海洋渔业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承担农渔村社区物业经济、经济薄弱村扶持发展工作任务。

4.拟订农林渔业产业政策,引导农林渔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拟订农林渔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科技兴渔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渔业科技攻关,负责农渔业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指导农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林渔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渔村实用人才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农林渔业教育、培训和农林渔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

5.指导全区的农渔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拟订农(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协助市主管部门做好“菜蓝子”工程的实施工作;指导农(水)产品加工、流通和营销管理工作;指导高效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业、农渔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指导农(水)产品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培育、保护和发展农(水)产品品牌。

6.负责农(水)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渔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农(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农(水)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负责农(水)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农渔业“三品”、农(水)产品地理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农林渔业产品及种子种苗基地建设;拟订农渔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保护和监管工作,参与农田水改旱、土地整治、低产田改造及“四荒地”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村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工作;负责抗灾救灾物资的分配。

8.负责制定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花卉行业管理。

9.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10.负责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牧业发展;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负责种畜禽的日常管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菌(毒)种和样本保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牧兽医从业人员、动物疫病诊疗组织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

11.负责全区农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农林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负责全区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监管、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等)的保护和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植物(包括森林植物)检疫和疫情的防控;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受理违反农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组织开展农林业执法检查,查处农林业违法案件。

12.负责编制全区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与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海洋事业与渔业产业的发展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计划,组织实施海洋的综合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省授权范围的海域使用,依法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实施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依法监督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参与审批并监督海洋、海岛、海岸带等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开采海矿、海砂、海洋油气和海底电缆、光缆、管道的铺设、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海域勘界等工作。

13.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海洋与渔业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废对海洋污染损害工作;组织开展涉渔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工作,开展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海洋保护区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管理国家、省、市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和海洋公益服务系统;组织开展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海洋防灾减灾和信息发布工作。

14.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船用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船管理工作;负责渔业生产安全、水产种苗及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渔业抢险救助,负责“平安渔场”建设并组织调查处理渔业船舶安全事故、调解渔业海事纠纷,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指导渔业资源增殖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生野生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渔业无线电通信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有关海洋与渔业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处理有关涉外事宜。

15.承担区委、区政府有关统筹城乡发展和“三农”工作的调查研究、参谋咨询、综合协调、检查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推进现代新农渔村建设、城乡一体化等工作;承担全区农渔村综合配套改革任务。

16.提出推动新农渔村建设的年度工作目标;负责新农渔村建设相关工作并组织开展新农渔村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和表彰等。

17.参与指导农渔村精神文明和基层组织建设,承担扶贫开发工作任务;承担农渔村工作指导员管理工作任务。

1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舟山市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下属财务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决算,其中财务非独立核算行政单位1个:定海区森林公安局;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4个,分别为定海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舟山市定海区畜牧兽医局、舟山市定海区农林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舟山市定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舟山市定海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舟山市定海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舟山市定海区农机管理站、舟山市定海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舟山市定海区林业工作站、舟山市定海区渔业经营管理站、舟山市定海区渔业船舶检验站、舟山市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信息中心、舟山市定海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舟山市定海区海洋环境监测站。

纳入舟山市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舟山市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舟山市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2,342.5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95.13万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是17年和18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省统筹部分项目资金尚未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745.5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9,55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45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3.00万元),占收入合计99.36%;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90.80万元,占收入合计0.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35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6.58万元,占16.54%;项目支出18,654.28万元,占83.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477.9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80.65万元,增长19.25%。主要原因是17年和18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省统筹部分项目资金尚未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4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14.5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18年渔业国内油价补贴尚未拨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48.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91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43万元,占1.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1.79万元,占0.6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21,340.53万元,占96.35%;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4.85万元,占0.11%;住房保障(类)支出316.02万元,占1.4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16.09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4%,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9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25.5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3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新录用人员,区财政追加过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0.2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新录用人员,区财政追加过人员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0.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新录用人员,区财政追加过人员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8.1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新录用人员,区财政追加过人员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95.3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0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7.4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8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7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完成工作。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完成年初预算安排的工作。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1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完成年初预算安排的工作。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3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663.6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663.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9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3.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3.9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3.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0.2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0.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45.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4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岛和海域保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4.8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才购房补助区财政追加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3.4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完成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9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购房补贴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4.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48.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0.78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8万元, 比年初预算增加3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政府性基金拨款年中分配拨付。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7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0.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政府性基金拨款年中分配拨付。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83万元,支出决算为24.91万元,完成预算的62.5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且2018年末事业单位车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7年和2018年都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08万元,占64.57%,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52.04万元,下降76.39%,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购置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占35.43%,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9.03万元,下降50.59%,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人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4.83万元,支出决算为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业单位车改,比2017年减少了一辆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4%。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人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累计62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等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82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接待620人次,8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农业与海洋渔业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65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51.91%。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舟山市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年农渔专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农渔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15万元,执行数为2916.94万元,完成预算的96.7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深化农业三大功能发展。新增绿色食品基地1347.5亩;加强技术指导,引进推广蔬菜新品种10个;二是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打造马岙社区村风情乡村(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农家风情美丽乡村主题风景线)。推进干览镇龙潭社区村、盐仓街道叉河社区村2个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三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彩色健康森林抚育建设,完成彩色健康森林抚育400亩,彩色景观示范林300亩;四是加快农渔村集体经济发展。重点加快推进社区村集体经济发展,2018年已立项实施各类农渔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44项,确保年收入30万元以上社区村稳定在55个以上,12248万元;五是推进土地流转机制改革。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向10年以上期限、20亩以上规模经营户方向发展,累计完成土地流转6775亩,完成年度计划35.5%;六是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七是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开展财政支农补贴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八是农机安全监管长抓不懈。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控,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上道路拖拉机等专项整治行动;九是维护全区用海秩序。全年共开展海监执法检查75次,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执法车75次,检查用海单位及用海项目等相关单位133家,行程2425公里,检查岛屿131个,出动执法船艇26次,航程1200余海里;十是动植物病害防控确保实效。共免疫禽流感8.48万羽、口蹄疫4.81万头次。规模养殖场的免疫密度、牲畜二维码佩戴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均达到了100%;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强化家禽H7N9禽流感防控,严把果树苗木产地检疫;除治松材线虫病7204亩,防治一枝黄花6100亩,开展阻截带建设,设立各类有害生物监测点14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投入资金不够。定海区财政收入水平低于我省其他县区,农渔业项目资金缺口较大,不能满足“三农”发展需要;二是项目执行进度比较滞后,很多项目资金年底才验收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预算项目资金;二是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25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2018年区财政追加牛奶场退休人员工资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指政府对农业结构调整给予的补贴。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斜街、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4.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5.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岛和海域保护(项):指海岛和海域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和保护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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