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将定向培养10名中小学教师 大学毕业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020-07-24 09:06:00 来源:普陀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资料图

  近日,记者从普陀区教育局了解到,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普陀将定向培养10名中小学教师。

  据了解,此次招生(招聘)对象为参加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舟山户籍考生。其中小学全科教师7名,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及浙江海洋大学;初中语文、数学、科学教师各1名,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及台州学院。

  招生程序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在舟山市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区教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中国普陀门户网站上公示3天。

  被招生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按每年2万元,四年共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考生按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协议回普陀区海岛中小学任教,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工作单位由普陀区教育局分配,服务期为10年(其中虾峙8年),服务期间,学年度考核每2次优秀可缩减服务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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