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临时档案用房装修工程询价招标公告珠海市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翠香路166号201室临时档案用房装修工程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临时档案用房装修工程。 2.项目内容:约95平方米,含室内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拾柒万元(¥170000.00元)。预算金额为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类)。 3.报价供应商应恪守诚信,没有列入诚信黑名单或不良诚信记录(提供保证书)。 4.需具备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标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活动。 三、报名材料、方式、时间 1.报名材料: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保证书、报名表。 2.报名方式: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zhxzzc@126.com。 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12时。 四、选定供应商方式 1.2019年12月27日下午3点统一到项目现场勘察。 2.2019年12月31日上午12时前提交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单(不设有补偿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保证书,以上资料请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订好。 3.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购小组3名以上单数人员召开小组会议,当场拆开密封资料,根据3家及以上报名单位的有效报价,采取合理低价中标方式,初步拟定中标单位。 联系人:陈秋彤 联系电话:0756-2513295 附件:报名表 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