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县中心城区机动车 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2019-12-26 08:00:00 来源:上蔡县人民政府 作者:上蔡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有效减少我县中心城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积极应对当前大气环境严峻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91227日至20191231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每日7:0020:00

二、限行区域

南环城路以北,东环城路以西,蔡州大道以南,卧龙大道(西环城路)以东,以上四条道路合围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以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数单日、双数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数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数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农用拖拉机和大中型货车不分单双号,严禁驶入限行区域。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医疗废物转运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7.外地号牌车辆(驻马店市豫Q号牌以外)。

(一)在限行期间,提倡绿色出行。

(二)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三)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电子警察将对其进行抓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中心城区机动车限行的通告20191227日起暂停施行,202011日起恢复施行。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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