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 | 上蔡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0-01-24 18:14:52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上蔡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上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情防治工作需要,市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上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三级响应的要求,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我市三级响应期间,请广大居民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如果到公共场所务必戴口罩,同时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或居住。

        二、停止人群聚集性活动。在我市三级响应期间,公安部门将对群众活动予以管制。自2020年1月25日零时起,全县集市、集会、展会、宴会、大型宗教活动等一切群众文化活动取消;全县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影剧院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大型商场、城乡农贸市场全部关闭;室外景区、公园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好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三、自觉做好登记工作。所有从武汉市回上蔡县的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委(社区)或卫生室进行登记,接受村(社区)卫生室管理,14天内自我居家隔离观察,佩戴口罩,避免外出,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关注身体状况,如有干咳、发热症状,应及时向村委(社区)或卫生室报告。

        四、加强交通卫生检疫。入上蔡所有路口设卫生、公安等部门检查站;全县所有城乡公交、客运班车全部暂停运营;汽车客运站、高速入口等交通站点的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的将向县卫健体委指定的机构移交,作进一步检查。

        五、配合做好医学观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县将对所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不配合者公安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以上通告要求关闭的场所和暂停运营的车辆,恢复营业和运营的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 0396—6923915


        特此通告 



上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上蔡县形象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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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曹耀强    责编/宋永亮

制作/李耀稳    校对/肖喜锋

联系电话:0396-6921971

邮箱:shangcaifa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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