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肖云龙等4位同志有关情况的公告根据《2019年西平县公开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西人社〔2019〕125号)规定,经社会各界监督及西平县公开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严格审核认定,以下四位同志信息有误,更正如下: 肖云龙(准考证号20190120812),工作单位为西平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03年入伍、2004年、2005年服役期间两次获优秀士兵称号,依据西人社〔2019〕125号文件规定,共加4分,总分为53.05; 毛飞(准考证号20190120924),工作单位为"西平县环境保护局芦庙环境监察中队",2003年入伍,2018年两次获得县政府表彰,依据西人社〔2019〕125号文件规定,共加4分,总分为63.1; 谢伟伟(准考证号20190120224),工作单位为西平县农广校,2003年入伍、2013、2014年服役期间两次获优秀士兵称号,依据西人社〔2019〕125号文件规定,共加4分,总分为67.17; 左艳伟(准考证号20190120317),工作单位为西平县柏城剧院,2003年入伍、2017年获县政府表彰,依据西人社〔2019〕125号文件规定,应加3分,总分为48.97。 特此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2019年西平县公开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 2019年西平县公开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7日 |